關于印發《雞東縣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直屬單位、有關部門:
《雞東縣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業經2025年11月24日縣政府十三屆第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雞東縣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銜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錨定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核心目標,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修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論述,確保實現“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任務,按照“一個都不能少”的原則,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家校協同、社會參與”的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各項控輟保學措施。通過“四查三比對”摸清底數、“分類施策”精準干預,全面消除輟學風險,讓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都能上好學。
二、工作目標
依法保證每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以脫貧家庭子女(含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低保家庭、農村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家庭)為重點,切實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的入學權利,全面提升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確保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100%,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100%。
三、組織領導
成立雞東縣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朱松巖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汪冬波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按職責分工排序)
汪兆鴻 縣教育局局長
戴麗平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李家軍 縣公安局副局長
董麗麗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鞠占福 縣民政局局長
杜春虹 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局長
楊永春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郭一兵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繼榮 縣財政局局長
高海博 縣司法局負責人
李 群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高雪梅 縣婦女聯合會黨組書記、主席
代江宏 縣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
張 杰 共青團雞東縣委員會書記
侯清林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仲 梁 雞東鎮政府鎮長
劉維宏 永安鎮政府鎮長
王敬彬 向陽鎮政府鎮長
王 猛 永和鎮政府鎮長
王曉雪 下亮子鄉政府鄉長
武 智 哈達鎮政府鎮長
李吉華 明德鄉政府鄉長
賈 石 平陽鎮政府鎮長
姜玉美 雞林鄉政府鄉長
金宗仁 興農鎮政府鎮長
邱心明 東海鎮政府鎮長
雞東縣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如有變動,由其所在單位接任領導自然替補。
雞東縣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負責處理控輟保學相關工作事宜。
辦公室主任:汪兆鴻
辦公室副主任:侯亞春
聯系電話:0467-5584552。
四、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責任:全面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幫助他們解決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失學輟學,建立教育、民政、公安、司法、殘聯、衛健等多部門的聯控聯保機制。除因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如拒不履行義務,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建立每季度復核機制,組織相關部門參與,對各校報送的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數據進行復核。每年春季、秋季開學時節,要確保開展一次“學校全覆蓋、學生逐一核”式的進校、入戶實地深度調研工作。
縣教育局責任:負責全縣控輟保學工作的組織實施,落實學校控輟保學責任;組織控輟保學督導檢查,指導學校開展工作,健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等工作機制,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及時核實處理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下發的疑似輟學學生數據,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勸返復學,做好每次勸返記錄,實行動態銷號管理,發現的新增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要及時錄入管理服務平臺,確保真實準確、不漏一人。對不及時上報輟學情況的教師、校長,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縣委宣傳部責任:負責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控輟保學工作的相關知識,積極推廣控輟保學工作的優秀做法、經驗;在縣域內媒體開設控輟保學宣傳專欄,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縣公安局責任:加大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依法處理擾亂學校教學秩序、滋擾未成年學生等情況。配合縣教育局通過學籍系統與戶籍系統數據比對開展失學兒童清理核查。做好適齡兒童失蹤失聯核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輟學、疑似輟學學生的去向核查工作。每年8月向縣教育局提供我縣適齡兒童戶籍信息。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定期對企業、個體經營戶開展檢查,加大對違法招用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童工)的單位的查處力度。及時跟蹤處理招用童工的問題線索,責令其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縣民政局責任:落實好國家、地區的幫扶政策,加強對困難群眾家庭及就學子女的關愛和幫扶,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范圍。加大對脫貧家庭、低保戶扶持力度,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貧困而輟學。
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責任:加強文化市場管理,禁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遏制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導致的輟學現象,對違反規定的相關經營者依法處罰。協調相關部門依法治理校園周邊文化市場,查禁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各類出版物、娛樂項目,優化校園周邊文化娛樂環境。
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加強對學校衛生防疫監督、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強對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殘疾失能兒童、少年進行醫學鑒定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對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招工用工的管理和監督,嚴禁違法使用未成年人務工和經商,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進行吊銷營業執照。
縣財政局責任:依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進一步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扶助力度。
縣司法局責任: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納入普法工作計劃,指導各鄉(鎮)政府、學校開展控輟保學相關法治宣傳,為控輟保學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為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
縣法院責任:對于行政督促復學無效,且逾期不履行教育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法強制執行。
縣婦女聯合會責任:加強家庭教育指導,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受教育權利,優化少年兒童的成長氛圍。
縣殘疾人聯合會責任:依法為殘疾兒童、少年辦理殘疾證等有關手續,并減免相關費用;每年8月向教育部門提供全縣應接受義務教育適齡持證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協助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殘疾失能的兒童、少年進行醫學鑒定,確保殘疾兒童按時入學。
共青團雞東縣委員會責任:配合縣委宣傳部做好各校園控輟保學宣傳工作。
縣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責任:組織開展志愿服務和關愛服務行動,促進少年兒童的品行培養;積極組織實施關愛少年兒童成長的結對幫扶工作。
鄉(鎮)責任:負責轄區內控輟保學工作,依法督促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時送子女入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有學上;指導村(居)委會、社區摸清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就讀情況,嚴控學生輟學現象,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重視特殊群體孩子上學問題,對脫貧家庭、孤兒、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與服刑人員子女重點幫助,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輟學。
學校責任:加強學校管理、師德師風建設和整治,制定班級、教師控輟保學制度,落實班主任包班制度;建立健全學習幫扶制度,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則,針對殘疾學生、學困生加大幫扶力度,消除因學困或厭學而輟學現象;準確掌握學區范圍內適齡兒童、少年底數和入學情況。學校要完善學生考勤制度,及時發現并核實缺勤學生情況,加強家校聯系,防止學生輟學。學校每月匯總各班考勤情況,對按有關規定認定為疑似輟學或輟學的學生,及時納入相應臺賬,并向縣教育局上報。每年春季、秋季學期內,對無故7日未到校學生及時家訪或與監護人聯系核實情況,對無故一個月未到校學生及時落實專人做好動員勸返工作,勸返后仍不返校的,要求學籍管理員做好相應標注(疑似輟學、輟學)納入相關臺賬,并向縣教育局上報,同時配合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共同做好輟學學生動員返校工作。
學校要督促班主任(老師)認真履行對學生的生活關愛和學習指導;對厭學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學的學生,通過心理疏導和單獨談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導;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留守兒童、殘疾學生和學困生,積極開展心理激勵和課業幫扶,幫助其樹立學習信心,避免因喪失學習動力而輟學。對無故3日未到校學生及時家訪或與監護人聯系核實情況,對無故7日未到校學生即時做動員勸返工作,勸返后仍不返校的,班主任(老師)要及時向校長報告,并配合其做好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
家長(法定監護人)責任:負責履行監護職責,依法保證適齡子女按時入學,特別是配合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等接受義務教育,并配合學校保證子女圓滿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子女中途輟學或失學。
五、工作方法
(一)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部門聯控聯保。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縣政府的統籌領導下,按照控輟保學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控聯保做好我縣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各項工作,確保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落實落細,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是逐級夯實責任。縣政府全面建立縣長、教育局局長、校長、班主任逐級責任制,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輟學(含疑似輟學)第一時間發現、勸返、報告,逐級開展相關工作,勸返無效報上一級開展工作。
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每年7、8月份,新一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升學前,縣政府將通過常務會、專題會等多種形式,研究部署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各項工作。
四是摸清工作底數。教育、公安、殘聯等部門要聯合建立信息核查比對機制,通過“四查三比對”(查戶籍、查學籍、查在校學生、查脫貧戶適齡兒童少年,用戶籍與學籍比對適齡失學兒童少年、用學籍與在校學生比對輟學學生、用輟學學生與脫貧戶數據庫比對脫貧戶輟學學生)、“鐵腳板摸排”(登門入戶查無戶籍、無學籍、實際未上學學生)等方式,全面摸清本縣域戶籍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信息。縣教育局要在此基礎上建立“三本臺賬”,即建立適齡兒童臺賬(含隨遷子女)、疑似輟學學生臺賬(含失學學生,下同)、輟學學生臺賬,并根據自查結果等動態更新,做到人賬相符。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脫離學校教育與管理,導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五是關注特殊人群。通過由教育、衛健、殘聯、民政等部門聯合組建的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對縣域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建議,并對確實因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建立免予入學的學生名冊,完善相關檔案資料。
六是做好重點人群監測。縣民政局負責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的排查監測與信息反饋,協同落實幫扶措施;縣殘聯負責殘疾兒童的排查監測,配合做好特殊教育安置等工作;縣教育局將隨遷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納入排查范圍,統籌匯總信息,健全輟學發現響應機制,制定個性化幫扶方案;縣公安局負責涉案未成年人的排查監測與信息通報,配合做好就學銜接。各方協同發力,做到排查無遺漏、幫扶有力度、就學有保障。
(二)強化工作舉措
一是堅持依法控輟。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強全體師生、監護人、用工單位法人等法律意識。進一步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對經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學或返校就讀的家長或監護人,提請司法部門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全面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外出打工的監控,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阻礙入學、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
二是嚴格管理控輟。嚴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管理和學籍管理,切實抓好學生入學升學、轉出轉入等各個關鍵環節,杜絕因管理不善引發學生輟學。根據學困、厭學、勸返復學學生基本情況、學業層次和健康狀況,適當考慮本人及監護人意愿,堅持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主,一生一策,因材施教,為其制定適合的課程,采取適合的方式,幫助完成義務教育。
三是提升質量控輟。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和評價體系,強化立德樹人、落實五育并舉、合理設置課程、實施分層教學、提升教育質量,嚴禁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學業的唯一標準。要面向全體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輔導,采取積極有效教育方法,幫助學習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取得進步,真正使學困生“勸得回,留得住,學得好”。
四是提升安全控輟。持續改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著力提升校園環境,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不因學校辦學條件差和安全無保障而輟學。
五是精準扶貧控輟。精準識別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動態調整信息庫相關數據,嚴格落實“兩免一補”政策,持續加大資助力度,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保障有學上,上得起學。
六是培育情感控輟。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尊重關愛學生,建立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嚴禁教師歧視、挖苦學生,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更多的人文關懷,使“在校生留得住,輟學生勸得回”。
六、工作要求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認真梳理各鄉(鎮)、各單位(部門)在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中的職責,積極發揮單位(部門)作用,扎實做好相關工作,嚴格落實控輟保學工作責任。各鄉(鎮)每年8月負責做好入戶調查,高效率、高質量完成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對拒不送子女入學的采取強制措施保證學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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